[2013-12-01]李绍德总裁一行在巴拿马进行工作访问
更多
产品中心
首页/新闻中心新闻中心

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务院社会信用

发表时间:[2011-09-08]
    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   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经国务院同意,建立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主要职责
    负责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研究拟订重大政策措施;协调解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;指导、督促、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;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    二、组成人员
    召集人:华建敏 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
    成  员:张 平  国务院副秘书长
     朱之鑫 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
     郑少东  公安部部长助理
        姜增伟  全国整规办主任、商务部副部长
        苏 宁  人民银行副行长
        孙松璞  海关总署副署长
        宋 兰  税务总局副局长
        刘玉亭  工商总局副局长
        蒲长城  质检总局副局长
        宋大涵  法制办副主任
        唐双宁  银监会副主席
        屠光绍  证监会副主席
        袁 力  保监会主席助理
        邓先宏  外汇局副局长
        陈大卫  国信办副主任
 

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4067号